昨天在國文課上抽牌分組,讓我開始思考「運氣」究竟是什麼一回事。
運氣這東西感覺很玄,但又和日常生活如此密不可分,平時生活中許多機遇、決定或機會,都和它有關。可有時候,某些「運氣」又好像不這麼「運氣」,這使得當我捫心自問時,想來想去就是沒辦法為這個東西想出一個明確的定義。
後來,我試圖針對它做定義,以下是我稍微能說服自己的結果。
對每個人來說,或許「運氣」的定義是不太相同的,換言之,對於某些人是「運氣」的事件,對於另外一些人又不是。而我認為構成「運氣」取決於三個條件,缺一不可。一、非自己所能控制;二、在當下結果還沒有定論;三、結果為自身在乎的。
第一點非常好理解,所謂運氣,就是自己無法左右的,若是自己可以決定,那絕對不會是運氣。第二,雖然很多人可能不認同,但我還是覺得它應該要是運氣的要素之一。它代表著「運氣」不能是既定的事物,譬如考試的答案,即使用猜的也不能視為運氣,因為正確答案早就存在了,而自己在考前也有能力或理應準備到;又比如抽獎,如果抽獎出現了黑箱作業,那也不該被稱作「運氣」,應為結果已經確定了。第三,某些事件或狀況雖然符合前述兩項,卻不為自己所在乎,那對於自己來講,也不能算是運氣。比如,世界上有某一粒種子被風吹到沙漠中而無法發芽,這完全符合前述兩項,但以「我」的角度來看,也許根本不在乎這顆種子飛到了哪裡,如此,這件事對我而言就不算運氣;但如果今天我很關心那顆種子,而種子飛進沙漠讓我感到很扼腕,我認為這樣對自己而言,就可以稱為「運氣」。
以上,是我試著對「運氣」定義的結果。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